工信部將建立中國船企“白名單”
2013-11-14 07:30:00 來源:每日經濟新聞 編輯: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
昨日(11月13日),工信部發布《船舶行業規范條件》(以下簡稱《條件》),對船舶行業生產設施、設備和計量檢測、建造技術能力、節能環保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,自12月1日起實施。
《條件》顯示,國家對符合該條件的船舶建造企業實行公告管理,企業按自愿原則進行申請,列入公告的企業名單將作為相關政策支持的基礎性依據,未列入公告名單的企業,相關政策將不予以支持。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分析人士對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稱,船舶行業規范條件的出臺,很像是在建立行業白名單。
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梳理發現,這份最終出爐的《條件》,與工信部9月6日發出的《船舶行業準入條件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)相比,在能耗要求上有所提高,在一些生產技術指標上有所降低,在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占比上也有所降低。
征求意見稿中,對船舶企業主要技術指標的要求是:鋼材綜合利用率達到90%以上,造船綜合能耗每萬元增加值不高于0.25噸標準煤,分段無余量制造率不低于70%,分段上船臺(進塢)無余量搭載率不低于80%,下水(出塢)前舾裝(產品庫 求購 供應)工程完整率不低于85%。各項指標評定按照CB/T4335《船舶建造技術水平評估方法》執行。
而11月13日發布的《條件》中,造船綜合能耗每萬元增加值比征求意見稿中要求提高了,變成不高于0.20噸標準煤。但對于下水(出塢)前舾裝工程完整率則要求放寬了5個百分點,降低為80%。
對于企業科研投入要求,也從征求意見稿中的不低于主營收入的3%放寬到了不低于2%。
上述業內人士稱,在造船行業不景氣的條件下,最終出爐的行業規范條件在科研投入和下水(出塢)前舾裝工程完整率方面有所讓步,但對于環保的規定則非常嚴格。
符合條件的企業,將有望列入公告名單并獲得政策支持。記者獲悉,目前,船企獲得的政策支持主要有銀行信貸、內銷遠洋船按出口給予退稅、拆借老舊船給予補貼等。這些政策主要由幾大國有船企獲得。江蘇新世紀造船(位置 評論 新聞)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對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民企非常希望進入白名單后,可以獲得此前只有國企享有的內銷遠洋船按出口給予退稅的政策。
此外,《條件》稱,對不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應按照規范條件要求進行整改。各地應綜合運用經濟、市場和法律手段,積極推動企業改進和完善生產條件,促進企業兼并重組,加快淘汰落后產能。
“規范條件對落后產能的約束力比較小。”一位船舶行業研究員對記者表示。